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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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共同购置的房产,在中国法律框架内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对其享有平等处置权,协商一致即可。若协商不成或遇争议,司法机关会根据夫妻双方实际情况、子女利益、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权益进行公正裁决。

婚前单方购置的房产,如仅登记出资人姓名,被视作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夫妻共有,离婚时登记人需补偿对方相应价值并独自承担贷款。若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则视为夫妻共有,离婚时可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按实际情况、保护子女权益和妇女权益原则分割。

在婚姻期间,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首付并贷款购置房产,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房产处置需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介入。房产判给产权登记者,贷款为个人债务。共同还款及经济价值补偿遵循民法典原则。夫妻共有房产,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可能批准竞价、委托评估并补偿、或公开拍卖房产后平分拍卖款。

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取得了房产证书,就意味着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房产应归属于其中一方。但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增长部分仍会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双方分割的共同财产应当是房屋实际价值减去婚前支付部分、尚未偿还贷款后的差额部分。

婚前一方购房,首付及借贷个人承担,婚后夫妻共担房贷,房产归属购者。未偿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视为共有财产,离婚时需协商处置,购者可能需补偿配偶。如无共识,法院将判定产权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