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遭遇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依法采取如下三种维权途径: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来寻求妥善的解决方式;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可直接向保险公司所隶属的
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仲裁结果具备法定强制性效力;
最后,若前两种方式均未能达成共识,则投保人有权依法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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