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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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的法定要件包括哪些1.确认已出具并生效的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现场拍摄的真实照片以及现场勘查记录、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所获得的相应报告等等,这些都是有效证实已经发生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进而引发重大交通事故行为的重要证据;2.同时,包括被害人伤势相关的照片、详尽的伤势鉴定报告、尸检报告、关于损失财产的照片以及估价的证明等等资料,毫无疑问也是能够充分表明交通肇事行为已经导致了以下至少有其中一项的严重后果的关键证据:比如死亡人数为1人或更高、或有多达3名人员受伤且承担全部或主要的事故责任;又如死亡人数达到3人以上且均要负有同等的事故责任;再或是对公共财物和其他人物财产的直接损害,造成重大损失,具体受害方承担所有或大部分责任并且没有偿付能力,其金额高达30万元以上者;再比如,事故中承担全面或大部分责任,同时让1人以上受伤程度较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或者是导致1人以上严重受伤,且承担了全面或大部分的事故责任,其情节严重,后果严重。

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是否均需批准逮捕若有确凿证据证实已经发生了交通肇事罪行,且有明确证据显示该罪行乃犯罪嫌疑人为之;同时,证明犯罪嫌疑人涉案的所有证据已被查证核实无误,那么对其进行逮捕是必要的;然而,在其他情况下,可不采取逮捕措施。

交通肇事罪的逮捕条件是什么交通肇事罪的逮捕要件包括:首先,要有确凿的证据显示已经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其次,必须要有确凿的证据表明,这起交通事故的犯罪实施者为该名被怀疑的犯罪嫌疑人;最后,必须已经查明并证实了那些能够证明此名嫌疑犯曾经实施过交通肇事罪行的证据。

交通肇事罪立案逮捕的标准为:因违反交通规则,导致发生严重事故,对他人造成重伤或死亡,以及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具体情况包括:致一人死亡或三人重伤,且需承担全责或主责;致三人以上死亡,且需承担同等责任;使公私财产受损,且需承担全责或主责、无力赔偿30万以上。此外,肇事后逃逸或具有特别恶劣情节的,也会被立案逮捕。

不予批捕的交通肇事罪的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点:1.轻微行为且损害不大;2.证据不足以定罪;3.情节较轻,或仅需轻罚;4.预备、中止、未遂、从犯等特殊情况,伴自首、立功、良好认罪态度及积极赔偿获谅解,司法机关可能不予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