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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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件应对法律策略:轻微交通事故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符合法定条件者,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者,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恶劣且致人死亡者,最高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要注意可能触犯的其他罪名。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重伤或残疾,通常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不是故意伤害罪。量刑范围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逃逸导致受害者死亡,那么刑罚起点就是七年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法官会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和逃逸情节的恶劣程度等因素来裁定。

根据交通肇事罪的严重程度,肇事者将受到不同的处罚:如果情况较轻,肇事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肇事者逃逸或情节恶劣,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肇事者逃逸导致他人死亡,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导致一人死亡或三人重伤,且肇事者对此负有全部责任,那么就构成了该罪。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法律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顶包骗保险处罚为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