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明文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时效不得超出十二个月之久。若在
取保候审期间,发现不应该对该
当事人实施追究
刑事责任的情况或取保候审的期限已达到上限,就必须立即
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因此,一旦不再符合先前设定的取保候审前提条件或期限已经期满,则应当依法撤销其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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