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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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就是指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包括未经授权就拿走他人代管的财产、遗忘物、埋藏物等,且金额较大、经多次催告仍不归还的行为。它的量刑标准和国家规定差不多。如果侵占的数额较小,比如在一万元到十万元之间,那么可能会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如果侵占的数额较大,比如在十万元以上,那么可能会被判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缴纳罚款。这里的“数额较小”通常是指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数额较大”则是指十万元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股东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为公司等单位的在职员工,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产,且数额达到“较大”、“巨大”或“特别巨大”的标准。尽管法条未明确金额标准,实际判定需结合案情及相关司法解释。若股东行为满足上述条件,即可构成职务侵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股东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为公司等单位的在职员工,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产,且数额达到“较大”、“巨大”或“特别巨大”的标准。尽管法条未明确金额标准,实际判定需结合案情及相关司法解释。若股东行为满足上述条件,即可构成职务侵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股东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为公司等单位的在职员工,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产,且数额达到“较大”、“巨大”或“特别巨大”的标准。尽管法条未明确金额标准,实际判定需结合案情及相关司法解释。若股东行为满足上述条件,即可构成职务侵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股东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为公司等单位的在职员工,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产,且数额达到“较大”、“巨大”或“特别巨大”的标准。尽管法条未明确金额标准,实际判定需结合案情及相关司法解释。若股东行为满足上述条件,即可构成职务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