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
刘楠律师,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组联合负责人,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研究生实务导师。曾有六年检察院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工作经验,办案经验丰富。获省、市级“三八红旗手”、市级“业务标兵”。擅长刑事辩护,合同、婚姻等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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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被指控犯有罪行的人,在未经公正审判确认其有罪之前,应被视为无罪。然而,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若怀疑有人涉嫌违反刑法,可以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如拘留等。刑事拘留的执行由公安机关全权负责,并非必须经过检察院批准。至于拘留期限,法律规定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拘留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家属,并且应当在拘留结束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逮捕的申请。

当事人及其辩护律师以及其近亲,都有权利对相关案件进行关注和询问。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则,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具有决定是否应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权力。同时,这些当事人、辩护人和近亲也有法律上的途径来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并就此提出他们的看法和建议。这一切都是为了贯彻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明确规定的保护当事人权益的基本原则。

在涉及检察院方面的谈话程序中,首先应进行初步调查。在这个阶段,检察机关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询问、查阅文件、实地勘查、进行技术检验和收集证据资料等不影响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益的合法手段。初步调查完成后,若经判定确有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并需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的现象,那么检察院将依法启动立案侦查程序。

取保候审期间接到检察院报到通知是否合法合规在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之后,若接到检察院的通知要求前往,只需遵循相关程序与部门领导举行会议或合作即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在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仍然有权进行传唤。因此,即使在取保候审之后,司法机关也不会停止对该案件的审理和调查工作。

检察院通知当事人前往进行认罪认罚程序时,应如何应对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主动,并且是心甘情愿地如实地供述自己所犯的罪行,对于指控他的犯罪事实没有任何异议,并且也同意了法院所给出的量刑建议,那么他们就有可能会得到法律的从轻处理。而如果犯罪嫌疑人自愿承认自己的罪行,并且也同意了法院所给出的量刑建议以及诉讼程序的适用,那么他们就应该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一份具结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