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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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型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先前行为必须是盗窃、诈骗、抢夺等违法行为;二是需要有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的目的,并在现场或追捕过程中实施了暴力或暴力威胁行为。“当场”指的是实施前述行为的地点以及被追捕的整个过程,同时暴力程度需要达到足以压制他人反抗的程度。

解析转化型抢劫罪的构成要素,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存在盗窃、诈骗、抢夺等违法行为;二是达到“数额较大”或在现场因恐惧而采取暴力行为;三是暴力或威胁的目的是隐匿所得、抗拒抓捕或销毁罪证。例如,小额盗窃被发现后逃脱,并推搡追捕人员,这种行为可能会触犯转化型抢劫罪。

针对未成年人犯下抢劫罪这一犯罪行为,其构成要件主要涵盖如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行为主体须为已满14周岁但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18岁)的青少年;其次,在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明确的故意心态,即清楚地认识到自身的行为将会对他人的财产权益造成侵害,并且有意愿或者放任此类后果的发生;再次,从客观角度来看,行为人必须实际实施了对他人财物的非法占有的行为,且该行为通常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手段,使得受害者无法进行有效抵抗或者因恐惧而放弃抵抗;最后,作为犯罪行为的对象条件,被抢劫的财物必须属于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

在法律中,抢劫罪的加重情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主动采取暴力手段抢夺军用物资或用于抢险、救灾、救济的重要物资;(二)实施抢劫行为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之上;(三)针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抢劫活动;(四)多次实施抢劫行为或抢劫金额达到巨大程度;(五)抢劫过程中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六)假扮成军警人员进行抢劫;(七)持有枪支进行抢劫;(八)进入他人住所进行抢劫。

抢劫罪致死结果的构成要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有判定抢劫行为致使他人重伤或死亡性质的具体标准包括:在实践中确实发生了导致受害者受到重伤甚至死亡的负面后果;同时,这些严重伤害和死亡必须是由实施抢劫犯罪的暴力或者其他相应的非法手段行为所直接引发并造成的,换句话说,即两者之间必须存在明确无误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