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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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危险驾驶罪的立案时间,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是在掌握到犯罪线索或者收到群众举报之后,经过审慎考量,认定存在既定的犯罪事实且应依法进行追究刑事责任之时方才启动该项程序。具体而言,对于此类案件的立案标准,我们应当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条文进行判断,该条文中详细规定了涵盖在道路上饮酒过量驾驶机动车辆、进行殊死竞争性的驾车追逐赛等行为类型。

关于危险驾驶犯罪所涉及到的车辆何时能够予以退还,这需要取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进展以及法院对此案作出的最终判决和执行情况。若涉事车辆曾被作为法庭证据之用,那么在证据使用完毕之后便可进行返还,正常情况下,也就是判决文书正式生效以后才会有此环节。但是,若是车辆在此过程中已经遭到查封或者扣押,则必须要完成相关的法律手续才能正式进行返还。至于具体的返还时间,还须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综合考虑。

关于危险驾驶罪所涉及到的车辆扣押问题,一般是等到案件的侦查工作完全结束之后,再由法院根据判决结果来决定如何处置。假如涉案人员或者被告人最终被判定有罪并处以相应的刑事处罚,那么该车辆就有可能被视为犯罪工具而予以没收;反之,如果他们被判无罪或者没有被施加任何涉及财产方面的刑罚,那么这辆车将会在案件完结之后归还给当事人。

对于被控犯有危险驾驶罪的被告来说,如果已经是第四次申请取保候审,那么其获得批准的几率相比较之下将有所降低。这主要是因为频繁地提出申请往往反映出嫌疑人尚未能够切实地改变自身的行为模式或者存在着再次触碰法律红线的潜在风险。而在这个过程中,法院与检察院也需要对案件的核心问题进行深入评估,包括案件的严峻程度、被告人的认罪悔过表现以及对社会公共安全所带来的潜在威胁等等。

根据中国《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危险驾驶罪亦可被视为符合取保候审的适用标准之一。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重要的刑事法律手段,通常应用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拘留、禁闭或是附加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或者虽然可能会面临长期监禁,但是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罪犯。因此,在危险驾驶罪的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满足了上述条件,那么司法机构有权依法决定是否对其进行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