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记得,按照咱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里面的说法,如果出了什么交通事故之后有人逃走了,那这个逃走的人一般要负全责。不过嘛,如果你能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对面的那个人也是有问题的,那你就有机会让那个逃走的人少负责一点~还有,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也讲到过关于交通肇事罪的惩罚。虽然这条是针对那些违规驾驶导致大事故的情况,但其实,逃走本身就是个犯罪行为。

这个在普通的交通肇事罪和逃逸情况这个就有区别。比如,如果你只是不小心出了点儿事儿,没有跑也没怎么着,那这么点小事儿最多也就判个三年以下的牢狱生活或者拘役。可要是你心虚了溜之大吉,这个法律上可是有严格要求的,那就是至少得坐牢三年以上,最高要到七年才行。如果因为你的逃避,造成他人不幸去世,那就更惨了,肯定是七年以上的牢饭伺候。

在涉及交通肇事罪的司法程序中,若是犯罪嫌疑人符合特定法定条件,那么其便具备了获得减刑的可能性。而这种宽大处理往往是以犯罪嫌疑人是否展现出深切的悔过之意、是否积极地承担赔偿责任以补偿受害人的损失以及是否成功赢得受害人的谅解等多方面的因素为出发点所决定的。然而,关于是否能够获得减刑,这最终还需要由负责审理案件的法院进行一系列细致入微的评估和判断。

对于涉及交通肇事罪的案件,法定减免刑事责任主要基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司法解释。具体而言,若涉案人员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积极救助伤员、主动向警方自首、表现出诚恳的认罪态度、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了充分赔偿且获得了受害方的谅解等情况,那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将有可能依法给予其适当的从轻处罚。

在通常情况下,轻伤一级并未直接成为判定为交通肇事罪的依据。交通肇事罪通常指的是由于违反了交通运输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引发严重事故,导致他人重伤乃至死亡,亦或是使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相较之下,轻伤一级则有可能牵涉到有意造成的人身伤害罪行,抑或是过失致使他人受重伤的犯罪行为,而并非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