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伍尊律师事务所
刘一冬律师,执业期间,办理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帮助债权人获得最大权益。擅长婚姻家事、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工伤等)、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认真负责,注重工作效率、团队合作。工作至今,时刻保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各类法律法规娴熟,力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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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系自诉案件之范畴,在通常情形之下,公安机关不予主动介入。然而,若被害人具备充分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对其财产权益造成侵害,并具有明确之被告者,则公安机关应依据法律规定予以接受并展开调查。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对于仅需被害人提起诉讼方能处理的犯罪行为(例如侵占罪)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侵占罪往往被归类于自诉案件之列,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并不会主动启动案件的立案程序。然而,若被害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实犯罪嫌疑人身犯侵占罪,且经由法院裁定具有刑事责任追究的必要时,法院有权直接对该案进行受理。因此,侵占罪是否能够成功立案,关键在于被害人能否采取有效的法律行动。

侵占罪是一类典型的自诉案件,原则上并不需经过公安机关的直接受理程序。在发生私人财产被侵占的事件中,享有合法权益的受害者可亲自行使权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而无需将相关情况报告给公安机关。然而,必须指出的是,在特定环境下,诸如侵占罪行为涉及到公共利益,或者存在着其他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迹象等情况下,公安机关可能需要直接介入并展开调查工作。

关于侵占罪的立案准则明确规定如下:凡是具备刑事法律责任能力的主体,在其主观上故意进行了违背他人意愿而擅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据为己有,并且所涉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10,000元以上的,同时又拒绝履行返还义务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对该类行为立案调查。侵占罪这一概念主要是针对未经合法授权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且数额巨大且拒不归还的行为。

由于侵占罪属于自诉性质的犯罪范畴,因此,若受害者主张行为方的行径构成侵占罪,可自行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反之,若选择向公安部门报案,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并无权对该类案件进行立案侦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对于偷取或私自占有他人委托妥善保管的财产,且达到一定金额标准而拒绝归还的,应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罚金等刑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