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提离婚也不男方让进家怎么办
时间:2024.08.1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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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倘若女方持续拖延
拒绝离婚事宜,可考虑寻求相关部门协助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请求。
当人民法院受理一方
当事人不同意
离婚的案件之时,首要工作便是展开调解程序;
若经过详细调查确认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过程依然无法改善现状,则应依法批准两人离婚。
以下列举五种情况,若经调解仍无效果,则应依法批准离婚: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行为;
2、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的恶劣行径;
3、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的行为;
4、因感情不和而
分居长达两年以上的事实;
5、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特殊情形。
因此,男方在
诉讼过程中,可以通过提供
证据证明存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以此来证实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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