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被拘留或居留期间,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看守所通常不会允许他们获得香烟。这是因为取保候审是刑事执法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在此期间,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需要受到行为和接收物品的严格监管和限制。向拘留居留场所赠送香烟等行为,可能会突破内部监管制度的限制,对案件审理工作和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改造产生负面影响。

根据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盗窃罪嫌疑人可能会被押解至看守所。如果嫌疑人涉嫌盗窃,且有证据表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同时取保候审无法保证社会安全,那么公安机关有权对其进行拘留,并可能将其押送至看守所。

在看守所中,家属给被羁押人员送衣物,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数量,但有一些管理规定需要遵守,同时也要考虑实际需求。家属送的衣物要符合看守所的规定,不能有金属配饰、绳索等安全隐患的东西。数量上,要合理满足被羁押者的基本生活需求,这样既不会浪费,也能维护监管的安全和秩序。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且存在阻碍诉讼的行为,如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干扰证人等,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并将其送往看守所羁押。

探视看守所亲友时,可送现金、贴身衣物(避免绳子、皮带、金属拉链等配件)、日常物品(看守所统一采购)和学习书籍(无纸条或文字)。送药品需填清单并审批,眼镜需全塑料。遵循“接济单”要求,物品需经看守所检查,违规品将退回或禁止送入。建议提前了解当地看守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