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
个人所得税申报及退税的重要信息,需知6月30日是最后期限,自今年的3月1日起,去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便可选择通过线上途径进行退税申请,同时亦可携带所需资料至当地税务机构亲自提出退税申请,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超过6月30日后仍可进行
退税流程,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相对复杂和繁琐。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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