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销行政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时间:2024.04.29
标签:
行政类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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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组织传销活动或者引荐、诱导、
威胁他人参加传销活动的行为,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扣相关资产并予以没收,同时追究
当事人非法收益,此外,还需对其处以数额上限为200万人民币的罚款;若
情节严重,构成
犯罪的,应依法律程序依法追究相应的
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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