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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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导型消费是市场营销的常见策略,旨在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尽管它通常不被视为欺诈,但在某些情况下,如针对老年人或未成年人的诱骗式推销,可能被视为不道德。这些特殊情况下,由于目标群体的特殊性质,诱导型消费可能涉及不公平或误导性的手段,从而触犯了道德边界。因此,尽管诱导型消费在一般情况下是合法的市场营销手段,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能需要更加谨慎和道德考量。

刷礼物行为是否构成诈骗,需根据是否满足诈骗罪构成要件判断,包括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采取欺骗手段获取财物、故意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及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身份。满足这些条件即可认定为诈骗。

诱导签订合同,若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诈手段,则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常见形式包括编造虚假公司名称、使用他人名义签约,或伪造、篡改、损毁票据和产权证明等作为抵押担保。这些行为均属欺诈行为,依法应受到惩处。

诱导性消费本身不构成违法,但如果涉及欺诈则违法。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商家应赔偿消费者损失。赔偿金额按购买价格或服务费用的两倍计算,若低于五百元,则支付五百元。

诱导他人贷款属于诈骗,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诈骗金额巨大的情况下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依旧不知道诱导他人贷款属于诈骗吗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