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注册商标名称之前加字,已经通过注册,还侵权吗
时间:2024.09.18
标签:
知识产权
商标
阅读:1104人
律师解析:
在此情形下,可能导致对其他权利人造成
侵权行为。
倘若所加注的文字难以区分并与已存在的名称相同的话,将被视为
侵权。
商标需由特定的商标管理机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核准注册方能生效。
任何国家的
商标注册,均须满足特定的注册要求并完成相应的法定流程。
在实行商标注册制度的地区,商标自注册成功之日起即享有专属
使用权以及禁止他人在同样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
注册商标相近似或完全相同商标的权力。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