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驾车者在执行公司
委派的货物运输过程中违反道路规定遭受罚单,所有罚款应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这是基于驾驶人员实际操纵
机动车辆导致
违章行为的事实,因此,此项
违章并非雇主的过失所致。
同时,对于司机因驾驶公司车辆而发生
意外事件时,倘若驾驶员本身存在主观有意或重大过失,那么则需对相应后果负责。
然而,具体的责任判定应以交管部门给出的
交通事故责任鉴定报告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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