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如果您计划查询自己的信誉报告,那么您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第一,您需要携带您的本人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其
复印件,同时在办公室备存这些复印件以供后续参考;
其次,您需要认真详实地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另一方面,若您希望通过
代理人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则您需要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其一,您以及您的代理人必须同时提供各自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同样要保留这些复印件以便日后查阅;
第二,您还需要提交一份经过公正的书面的《
征信查询委托书》;
最后,代理人也需认真详实地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法律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本条例。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征信业务,是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企业)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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