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我国对于烟草产品的征税方式中,除常规的
增值税,即烟叶收购时适用的13%税率之外,主要的税种便是
消费税。
该税的具体税率如下所示:
1.甲类卷烟为45%;
2.乙类卷烟为40%;
3.雪茄烟为40%;
4.烟丝则适用30%的税率。
在我国现行的专营制度下,担任主要角色的烟草企业不仅需要承担各类应纳的税金,同时还需上缴国有资本收益以及专项税后利润等多项费用。
根据这些数据,以烟草企业向国家财政及税务部门所缴纳的全口径
税费与销售总额之比进行计算,我国目前烟草综合负担约为66.8%。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烟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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