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
误工费赔付方面,根据我国现行
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相关规定,在被保险车辆涉及伤人负有
主要责任的情境下,最高可赔付18万元;
无责情况下,则最高仅赔付1.8万元,由此可以看出,误工费的总赔付上限即为这两个数值中的较大值——18万元或者1.8万元,一旦超过此限度,就需要车主自行承担
经济赔偿责任,或者依靠
第三者责任险进行后续理赔工作。在解释误工费的赔付问题时,我们须了解到,交强险是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投保的基本险种之一,其所涵盖的三大责任项目包括人身伤亡、
医疗费用及
财产损失赔偿等。
此外,误工费属于
伤残责任的组成部分。
1、购买交强险与商业险都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必要手段,若未按照法律
法规购买上述两类保险,且在交通事故中表现为有责方,那么受到损害的第三方有权要求
交通事故责任人对其
经济损失予以全额
赔偿。
值得强调的是,这并不意味着独揽所有赔偿费用,交强险可以对此项赔偿做出相应理赔,超出交强险赔付范畴的部分,仍需由
责任人负责赔偿。
2、如涉嫌违反
交通规则,甚至出现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且未购买交强险,根据道交法等相关规定,对于医疗救治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应先行垫付并在事后向责任人追偿。
综上所述,购买交强险、遵守交通规则,不仅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必然选择,也是全社会共同遵守的道德准则和法律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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