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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挂靠户口怎么做

时间:2024.09.18 标签: 损害赔偿 其他侵权 阅读:1050人
律师解析:
请申请人亲赴拟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申办事项的申报工作,且在递交相关材料时务必符合以下要求:
(1)有明确的投靠申请;
(2)需呈上投靠者与被投靠者各自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
(3)提供双方之间具有法律效力的关系证明文件;
(4)被投靠方的房屋产权凭证以及其亲自签署并同意投靠迁入的声明书。
另外,还需附带迁入地的村(社区)委员会开具的确认其可以入户居住的书面证明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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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扬律师

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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