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
律师、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师。自2006年开始从事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代理实务,累计为国内外4000余家企业和个人办理过数万件知识产权业务。擅长业务范围: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政府机关公平竞争审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法规、商业秘密保护、品牌保护风险控制与纠纷、驰名知名商标申请、地理标志申请保护等各类知识产权类行政、民事、刑事及常年法律顾问,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过相关文章数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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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非法传播有害物品罪的立案标准涉及淫秽类严重物品,如累计推广、传播淫秽物品300-600次以上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者。这体现了对任何形式的违法活动零容忍立场,旨在保护公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与和谐。

我国对非法传播有害物品罪的立案标准涉及淫秽类严重物品,如累计推广、传播淫秽物品300-600次以上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者。这体现了对任何形式的违法活动零容忍立场,旨在保护公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与和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法定刑期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刑事拘留作为阻止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一般不超过30天,特殊情况可达37天。公安机关在此期间进行侦查,随后案件可能被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审理并作出刑罚裁决。整个过程可能需数月到半年,具体判决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有:1、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2、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3、主观上是故意;4、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量刑规范:1.自然人犯罪情节严重者,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2.向未满18岁未成年人传播者,处罚更重;3.单位犯罪者,需缴纳罚金,并对直接责任人员按前述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