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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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证登记在爷爷名下的法律效果虽然关于宅基地能否被继承的问题,在法律层面上尚未得到明确界定,但是根据相关规定,仍可通过特定途径获得。首先,宅基地之上的建筑物属于被继承人的私有合法财产,其所有法定继承人皆具有相应的继承权。其次,若被继承人具备农村户籍身份,则可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在农村地区,对已故老人的房屋进行拆迁时,其赔偿金额将依据该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来决定,并以此为基础,参考宅基地产权证及国土部门提供的房屋测量数据,分别向被征收人支付房屋征收补偿费用、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用以及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用。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敬请联系您所在地区的拆迁办公室。

宅基地使用权能否作为公司资产之依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乡村以及城市近郊的土地资源,除非是有具体的法律条例将其划定为须归属国家或其他组织所有之外,其他均应归属于广大的农民群体所有;而关于宅基地以及自留地、自留山等相关土地权益,同样也应当归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作为遗赠进行赠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特定条件下允许进行赠与操作,然而同样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和限制。原则上来说,同属于同一经济组织的成员之间可以进行宅基地有限制性的流转,一旦转手之后,原先的转让者将无法再次获得新的宅基地权益,而接受转让的使用者也必须满足重新申请宅基地的各种必要条件。

购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合法性问题鉴于农村宅基地交易状况,我们必须明确指出这是非法行为。依据中国现行农村土地管理体制,集体所有制为其主要特征,而宅基地本质上属于农村集体性质的土地资源,农户仅享有相应的使用权。由此可见,无论是在城市与乡村还是在村民集体内部,宅基地皆无法进行自由流通和买卖交易。对于已出售或租赁住户房屋的农村村民而言,再度提出宅基地申请事项将被视为不予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