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涉外贸易仲裁机构有哪些
时间:2024.09.20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阅读:1230人
律师解析:
我国设置了两位久负盛名且具有代表性的涉外常设
仲裁机构,分别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以及海事仲裁委员会,这两地在审理涉外
仲裁案件方面享有极高声誉并颇具典型性。
除此之外,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之明确规定,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设立或是重组之仲裁机构,同样拥有了审理涉外仲裁案件的法定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六条
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
涉外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涉外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聘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