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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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给别人钱,自己不知道对方是用来诈骗的,一般来说不违法,因为没有共同犯罪的主观和客观要素。但是,如果借款行为很奇怪,或者应该能预见到资金可能涉及非法用途却没有察觉到,那可能会有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共同犯罪得是基于共同故意,过失不算共同犯罪,但是要单独承担责任。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虽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还是得配合调查。简单来说,无辜借钱不违法,但是要小心别被牵扯进去,而且要配合调查。

论向他人提供银行卡实行诈骗行为的赔偿责任一次出借行为得以实现,即向他人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供其使用。然而,在这种行为中,出借人必须要清楚认识到,若朋友正是利用该借用的银行卡进行非法的欺诈活动,那么即使自己在最初并不知情,对于银行卡借用人所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将个人信用额度较高的信用卡借予他人使用,而对方未按约定偿还相关款项时,该信用卡持卡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所涉及到的金额数目相对庞大,可能会因涉及信用卡诈骗犯罪而受到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信用卡诈骗犯罪乃是指行为人为达到违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无视金融管理法规的规定,利用信用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获取赃款金额超过一定规模的行为之一。

若持有人擅自出售经伪造或借由虚假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即构成对信用卡管理的侵犯,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需要额外缴纳或处罚金约为一万元至十万元不等;如涉案金额较高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则可能被判罚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需向国家缴纳或处罚金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

借钱给别人,只要自己不知道对方是用来诈骗的,那就不违法,因为这不符合共同犯罪的主观和客观要素。但是,如果你的借款行为很可疑,或者你应该能预见到对方的资金可能涉及非法用途,但是你却没有察觉,那你就可能要承担法律风险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共同犯罪必须是基于共同的故意,过失不被视为共同犯罪,但是要单独承担责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虽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还是需要配合调查的。简单来说,就是无辜借钱不违法,但是要小心别被牵涉进去,并且要配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