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社会经济特性,商业集团无疑是拥有众多制造及运营机构的特大规模企业。
这些集团通常经营着规模巨大的资产,并对众多的生产与运营单位实施
管辖,同时在多个其它商业实体中持有自身的权益份额。
以下为申请创立商业集团所需满足的基本条件:
首先,母公司旗下的各分属公司需至少具备五家,而母公司本身的
注册资本也必须达到五千万元或更高。
其次,母公司及其
子公司的注册总资本规模需至少达到一亿元。
第三,整个集团成员单位须全部获得了
法人资格认证。
此外,对于国家试点企业集团来说,还需要符合相关国家确立的试点企业集团的特定标准要求。
最后,该商业集团必须具备复杂的组织结构体系。
除了作为核心的母公司之外,还必须拥有至少三个以上的紧密层企业,并可存在若干半紧密层以及松散层企业。
而在这其中,母公司与其下属的各个成员企业之间,必需要借助资产和生产经营方面的联系建立起一个有机的整体。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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