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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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规,通过网络传播色情内容,一般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传播者非为谋利,而在社会广泛传播淫秽制品如书籍、影片等,且情节恶劣,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在网络空间恶意诽谤他人,可能触犯诽谤罪。若捏造事实重伤他人并造成严重后果,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等处罚。涉及信息网络诽谤时,被害方可向法院申诉,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指定公安机关协助搜集证据。

在不违反法规的前提下,商家拒绝服务某些顾客可能涉及意识形态偏见,违反《消费者保护法》。但考虑市场经济和消费者个体差异,应理解商家的措施。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家提供商品或服务应遵守法律、道德准则,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制定不公、不合理交易条款或强行交易。

在不违反法规的前提下,商家拒绝服务某些顾客可能涉及意识形态偏见,违反《消费者保护法》。但考虑市场经济和消费者个体差异,应理解商家的措施。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家提供商品或服务应遵守法律、道德准则,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制定不公、不合理交易条款或强行交易。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诈骗犯会在网上通缉,法律是怎么样规定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