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
郭庆梓律师,律所主任 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尊而光律师事务所CEO,尊而光刑事专业委员主任。执业以来承办大量刑事辩护案件,在诈骗罪,毒品犯罪,卖淫类犯罪、开设赌场、非法经营、职务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执业以来终将“治狱者得其情,则无冤死之囚”作为刑案办理信念,始终坚信个案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致力于减少和预防冤案错案的发生,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正义、公平落在每个当事人身上,进而维护全社会的公平正义。 成功案例 毒品犯罪:郭庆梓律师代理W某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案,成功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 诈骗罪:Y某涉嫌冒充医生保健品诈骗罪一案,郭庆梓律所为其辩护,成功取保候审,判得缓刑; 开设赌场:H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投案48小时后,成功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 故意伤害:陈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郭庆梓律所为其辩护,终获缓刑; 强制猥亵:代理江某涉嫌强制猥亵罪一案,获检察院不批捕; 卖淫案:代理Y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最终变更罪名为介绍卖淫罪定罪处罚;
咨询该律师
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决定并不存在固定的天数限制,这通常是在其依法审查逮捕的期限内做出的决策。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应于接收到公安机关提出的逮捕申请之日起的第七个工作日之内,就该逮捕申请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断。若最终决定不予批准,则极有可能同时启动对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的程序。然而,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具体时限往往需依据案件情况才能确定。

检察院在作出不起诉裁定后,通常会在一周内通知涉案当事人。不起诉裁定是检察机关对特定刑事案件进行深入审查后,基于对犯罪嫌疑人行为不具备犯罪性或依法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认定,或者因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有罪且满足起诉条件,决定不移送相关案件至法院进行审理的最终处理结果。

关于交通肇事罪案件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录口供的具体次数并未明文规定,这主要取决于案件调查的实际需求。检察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往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在各个环节上多次讯问犯罪嫌疑人,以期获得更为详尽的信息和准确无误的证据支持。这个过程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调查、审查起诉等多个重要阶段,具体讯问次数会依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而有所差异。

取保候审通常需要几个月才能移送至检察院审查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形各异,因此侦查工作终了后应将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通常整个过程需要耗时约2个月左右。且对于取保候审的期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绝不可超过12个月之久。此外,人民法院、检察院与公安机关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取保候审措施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而采取监视居住的方式最长也不得超过6个月。

检察院处理刑事案件的时间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对于公安移送的公诉案件,检察院一般会在一个月内做出决定,但如果情况比较复杂,可以延长15天。对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审程序的案件,检察院会在10天内做出决定,如果判刑超过一年,可以延长至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