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公职人员的身份对案件的定性没有影响。刑法中,非身份犯不存在“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的说法。故意伤害罪为非身份犯,公职人员的身份不能构成从重或从轻的情节。打人至轻伤可处于......
人被打了对方不赔偿处理方式如下:1.人被打了可以先经过医学鉴定伤残程度,私下协商不成的,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和鉴定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2.如果是轻微伤,打人者将会被处以治安处......
被别人打伤后可以直接向警方报案,做好伤情鉴定。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或直接向法院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
湖北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
郭庆梓律师,律所主任 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尊而光律师事务所CEO,尊而光刑事专业委员主任。执业以来承办大量刑事辩护案件,在诈骗罪,毒品犯罪,卖淫类犯罪、开设赌场、非法经营、职务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执业以来终将“治狱者得其情,则无冤死之囚”作为刑案办理信念,始终坚信个案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致力于减少和预防冤案错案的发生,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正义、公平落在每个当事人身上,进而维护全社会的公平正义。 成功案例 毒品犯罪:郭庆梓律师代理W某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案,成功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 诈骗罪:Y某涉嫌冒充医生保健品诈骗罪一案,郭庆梓律所为其辩护,成功取保候审,判得缓刑; 开设赌场:H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投案48小时后,成功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 故意伤害:陈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郭庆梓律所为其辩护,终获缓刑; 强制猥亵:代理江某某涉嫌强制猥亵罪一案,获检察院不批捕; 卖淫案:代理Y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最终变更罪名为介绍卖淫罪定罪处罚;
咨询该律师1162人阅读
在我国法律中,非法拘禁导致财产损失的受害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可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若受害者人身受伤,除了经济赔偿,还应获得医药费、误工费等合理补偿。例如,甲非法拘禁乙致其重伤,乙的近亲有权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甲赔偿。
1920人阅读
在刑事侦查阶段,退还赃物可能并不实际。量刑方面,积极赔偿并取得受害人谅解对减轻刑罚有一定帮助。但赃款与赔偿款性质不同,不能混为一谈。刑事案件的判决还会考虑犯罪动机、行为危害等因素。因此,仅依赖赔偿不足以完全减轻刑罚,还需综合考虑其他因素。
1505人阅读
针对盗窃罪,应根据被盗物品的价值和受害人的实际经济损失来赔偿。刑事诉讼法规定,受害人可在刑事诉讼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但仅限于物质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失。即使罪犯受到刑事处罚,仍需承担民事责任。受害方有权要求归还被盗物品或赔偿损失。非法所得应追缴或退赔,受害人财产应立即返还,违禁品和犯罪工具应没收并上缴国库。
1148人阅读
入室盗窃罪的刑罚程度根据行为方式、犯罪数额及情节判断。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十万元以上,分别属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构成要件包括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秘密窃取数额较大或多次窃取、符合刑事责任年龄及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以及直接故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