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
诉讼代理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
民事行为能力。
2、委托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
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3、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公民接受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授权委托书;
(二)居民
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三)系
近亲属委托的,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其与
当事人存在近亲属关系的书面材料;
(四)系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应当提交推荐证明;
(五)委托工作人员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受委托人系其工作人员的
劳动合同或
社会保险关系等证明材料;
(六)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双方签名的《受委托人在诉讼
代理中不收取报酬的
承诺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