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泰(郑州) 律师事务所
豆红印律师,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豆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实践经验,条理清晰、思维缜密。豆律师执业过程中,着重发展刑事辩护业务、建设工程以及房产业务、合同业务、公司经营业务、企业法律顾问等。执业过程中办理大量的诉讼案件,为个人专长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诉讼技巧和办案经验。以专业、细致、坚持、智慧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合法利益,取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曾经或者目前正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单位有:河南省志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利星行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郑州名扬窗饰科技股份公司、利星行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浙江宝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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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构成为法拘留罪的必要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从主观层面来看,其犯罪者必须意图明确且明知故犯;其次,从主体方面考虑,这个犯罪的主角应当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即人类的身体自由权;最后,从刑法学理论看,该刑事案件所涉及到的客体应是国家的廉政制度以及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而在客观方面,犯罪者的行为必须符合非法拘禁的特征,即故意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

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针对非法拘禁罪设有特定条款。 这些条款打击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保护公民权利。 法律条文提供定罪量刑依据,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秩序。 同时,这些条款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人身自由权的重视和保护。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1.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等等。(三)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主体包括无权行使拘禁权的人和有权行使拘禁权的人滥用职权两种非法拘禁行为。(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1.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等等。(三)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主体包括无权行使拘禁权的人和有权行使拘禁权的人滥用职权两种非法拘禁行为。(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非法拘禁罪依据《刑法》,涉及违法拘禁他人的行为,包括违反法律规定,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造成实际剥夺的严重后果。常见手段有捆绑、关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