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合并与
股权转让的区别在于:
一、合并是个程序说法,形式可以通过股权转让进行,办理的程序基本差不多,税收方也是基本相同的,合并要注意对被
并购方的
债务及其他股东履行优先权做好准备。
二、股权转让是单体行为,并不能一定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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