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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能否担任两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时间:2024.10.17 标签: 公司经营 公司经营纠纷 阅读:1066人
律师解析:
一个人可以担任两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前提是两个公司不是同类或近似类竞争的企业。但是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没有资格成为法人代表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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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雄涛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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