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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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合作伙伴开店,营业执照应由全体合伙人商议后,确定一位作为法人代表签名。根据中国法律,合伙企业中只能有一位法人,其他合伙人在合伙人名录中列出。申请时需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包括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在合作经营商铺时,营业执照可归属于特定人员。合伙人之间的权益与责任应按共同商议的约定明确,即使营业执照未列出所有合伙人姓名,他们仍按协议享有权益和承担责任。合伙协议需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立。因此,将营业执照归属于特定人员是合法可行的。

法人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股东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

营业执照上只能写一位合伙人的名称。有些合伙人会担心仅写明一位的名称,会使另一位合伙人的利益受损。事实上,虽然营业执照上仅写明一位合伙人名称,但另一位合伙人的名字会被写入合伙人名录中,对企业拥有同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