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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债权转让进行虚假诉讼

时间:2024.10.09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368人
律师解析:
处理利用债权转让进行虚假诉讼的办法有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或者如果债务人虚假转让其债权,损害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
虚假债权转让转让人逃避债务的后果:
(一)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二)抗辩权随之移转,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三)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虚假债权转让的类型有:
夫妻中一方虚假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而损害夫妻的共同利益。
债务人为逃避债务,假意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高价受让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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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处理利用债权转让进行虚假诉讼的办法有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或者如果债务人虚假转让其债权,损害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 虚假债权转让转...... 更多>>
郑晓龙律师

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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