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北京诈骗数额五千以上构成诈骗罪。
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
刑事责任。
北京市高院《关于
盗窃等六种侵犯财产
犯罪处罚标准的若干规定》关于诈骗罪的处罚标准: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以上不足十万元的,认定为诈骗“数额较大”。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十万元以上不足五十万元的,认定为诈骗“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诈骗“
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北京市高院《关于盗窃等六种侵犯财产犯罪处罚标准的若干规定》关于诈骗罪的处罚标准: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以上不足十万元的,认定为诈骗“数额较大”。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十万元以上不足五十万元的,认定为诈骗“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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