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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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履行期限的法律规定究竟是多久如若相关合同已对债务履行期限作出明确规定,那么该款项应依照合同所述为准。然而,倘若合同中未载明或者对履行期限的表述不够明确,则债务人得以在任何时候履行其债务责任,而债权人同样亦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立即履行相应义务。当然,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考虑并给予彼此足够的筹备时间,也就是给予一段合理的宽限期。

合同期满后未得到妥善执行,债务人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合同中已经预见到违约情况并详细列出了处理条款,那么就按照合同执行。反之,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合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索赔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合同一方未能完全履行义务或履行存在缺陷,即使已采取补救措施,仍需对另一方的额外损失进行赔偿。赔偿的具体数额和方式应根据合同条款、损失的性质及程度以及适用的法律来确定。若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裁决赔偿金额。

关于连带担保责任不履行到期债务的相关阐述是指,如若债务人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偿还债务,债权人则有权直接向连带责任保证人提出追偿请求,并要求其在所保证的义务范围之内承担起债务偿还的责任。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的明确规定,连带责任保证人与作为债务人的另一方必须共同分担债务,因此,当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自然有权利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践行自己的保证责任。

继承权丧失通常与特定严重行为相关,如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或伪造遗嘱等。单纯未能偿还到期债务本身不足以导致继承权丧失,除非该行为与上述严重行为有关联。实际案件中,继承权是否丧失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