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集体
土地使用证的用途:
1、明确了
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存在的问题,让其更好发挥集体土地证的使用效果;
2、实现土地三权分置,推进农村
土地征收及土地使用证登记;
3、完善征收制度,界定用地范围,探索并制定了合理、规范的征收目录,赋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交易入市,改革
宅基地审批制度。
目前常见的土地证只有两种:
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依据其土地来源性质,决定它是国有还是集体的。
土地
法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2、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为集体土地使用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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