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
杜柏飞律师,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余年,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行政诉讼,尤其是征地拆迁类案件,多方式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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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原则有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农村兄弟争宅基地案件的处理原则:不得改变宅基地现状、保护宅基地所有权原则、依法保护合法宅基地使用权、坚持宅基地随房屋转移、尊重历史原则等,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的宅基地情况而定。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所有权、资格权、财产权。所有权是为了保障集体经济单位有权益依法收回宅基地,资格权是农民合法占有宅基地,财产权是农户之间可以流转使用权,也可以抵押、出租。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有: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原则;农村土地承包中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原则;土地承包经营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原则;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原则;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原则。

在农村房屋或者是宅基地买卖的过程当中,一定要遵循以下三个原则。原则一,农村宅基地买卖需要进行权利主体变更登记。原则二,转让后原则不管是在转让之前,还是转让之后,这一制度都是必须要严格执行的,在土地管理法当中就已经明确的规定,如果双方进行宅基地买卖时,就一定要满足这一个标准限制,否则都算违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