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庆普律师事务所
沈园律师,现任江苏庆普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全日制法学本科毕业,拥有5年多的执业经验,擅长建设工程、婚姻家事、民间借贷、人身伤害、劳动工伤等民商事案件。 沈律师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拥有夯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从客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快速找出案件症结点,同时在庞杂的法律规定中理清法律关系,给予当事人最优的解决方案。并且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秉承“一诺千金、不负所托”的理念,只要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必定把当事人的事情当做自家的事情来办,以赤诚之心全力以赴,不负委托人的殷殷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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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要知道,如果贷款双方没能达成一致,也就是没把合同该咋办给说明白,同时合同里也没有提到过在哪儿还钱,甚至连做买卖那种日常习惯都不能帮我们定主意,这时候,该负责还钱的那一方(也就是那个借钱的人)所在的地方,那就是合同得去那儿执行。所以,这么说起来,借款合同出了事咋办的话,肯定就是去找那个借钱的人心烦。

民间借贷管辖权的确定:有合同约定且合规的,按约定办;没有书面或口头约定的,由被告居住地或合同义务实际履行地法院来审理。这里的“合同义务实际履行地”可以理解为“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要是借款人不还钱,出借人起诉,出借人所在地就可以视为实际履行地。这些原则对确定管辖权很重要哦!

当遇到民间借贷纠纷时,打官司要先确定法院管辖权。如果借贷双方有合同,就按照合同约定的法院打官司;要是没有合同,那一般由被告居住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来管辖。 要是合同里没明确履行地,或者约定得很模糊,那就得看争议涉及的是什么,要是货币交付,那接收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民间借贷纠纷中,确定司法管辖权的原则是:如果双方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那就按照约定来;要是没有约定,就由被告的居住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来管辖。合同履行地以接受货币的一方为准,当出借人要追讨欠款时,出借人的所在地就被视为合同履行地。

民间借贷诉讼案件中,关于司法管辖,被告居住地和合同履行地通常具有专属管辖权。要是合同里有明确且合法的管辖法院约定,那就按约定来。要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要是争议涉及货币支付或接收,那就以货币接收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该地法庭通常有实际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