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法律功底深厚,熟知案件办理和裁判规则,坚持专业分工和团队协作,严格保障案件办理流程和风险监督机制,为客户提供最优质、最高效的法律服务。本所专注于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刑事犯罪辩护;人身损害、交通事故等侵权诉讼;婚姻家事、继承、房产、合同等领域纠纷;公司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等;并且在全国多家知名媒体法律栏目担任社会热点事件法律点评人。 律所团队代理承办有河南新乡“河南大学生掏鸟窝被判10年半”“黑龙江汤兰兰案”“河南新飞集团副总李某涉嫌贪污罪”“特斯拉icon刹车失灵”车主张女士案、“山东蓝翔离婚及刑事案”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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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只要是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案子,不管这个案子的判决、裁定原本是由第一审法院还是第二审法院做出的,都得按照原来的审理程序来办。比如说,如果这个案子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做出来的,那就得按照第一审程序来审理,这时候做出来的判决、裁定,当事人是有权向上诉的;要是这个案子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做出来的,那就得按照第二审程序来审理,这时候做出来的判决、裁定就是生效的了,不能再上诉。

其实这个问题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比如说,要是这个借钱的人他就是想把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然后用一些虚假的借口或者故意掩盖真实情况来骗钱的话,而且金额又比较大,那这样子就很可能会被认定成是诈骗罪。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有人骗走了公共或者私人的财物,而且金额达到了一定程度,那就要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要罚款。

这得分情况来看。首先,看看他借钱的时候有没有虚报自己的情况、故意瞒着真实情况之类的举动,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诈骗的嫌疑就大了。你想想看,要是他借的钱数目不小,那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诈骗罪。根据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明确指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大的话,得坐牢三年以下,还要罚点款。但如果他借钱的行为不算诈骗,那就不能算是诈骗案了。

借款担保行为所引发的争议属于典型的民事诉讼范畴,其中涵盖了债权债务关系与民法典律关系等方面的复杂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之规定,如若担保人为第三方,且未经其本人书面许可,债权人授权债务人将全部或部分债务进行转让的,则该担保人将无需再承担相应的担保义务。这也就意味着,在未得到担保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若债务发生转移,担保人有可能失去对相关责任的承担。

关于借出款项未获归还这一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的问题,实际上在大多数情况下,此类纠纷并不被归类为刑事犯罪,而往往被视为民事领域的纷争。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规定,当债务人未能按照借贷双方事先约定的还款期限和方式按时偿还欠款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即可向法院请求债务人履行偿债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