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未言律师事务所
重庆未言律师事务所创办于2013年,是一家以国际化视野、专业化水平服务于客户的精品律师事务所。 未言律所背靠西南政法大学,是西政教学实践基地,设有数据安全中心,拥有超过40名执业律师,多人毕业于国内外著名法学院并拥有海外留学与工作经历,其中博士近二十名,多名律师同时拥有注册会计师、证券从业、基金从业等专业资格。 广泛而优质的客户群体激发了未言律所服务领域不断延伸,尤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经济纠纷以及劳动工伤等方面拥有丰厚经验。我们秉承国际化、精致化、专业化的理念,立足重庆、辐射西南,力争打造法律服务行业新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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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结论并非绝对之处,需视具体情由而定。一般而言,在中国境内,由于房屋拆卸所产生的赔偿款项中,儿媳并无权分享。在关于拆迁安置房权益的分配问题上,其所有权往往依据于原本房产的归属人,除非法庭进行强制执行或财产所有人愿意转让其权益。同时,若是原始房产由父母所有,则需要查看是否仅将其赠送给子女,若仅仅是赠给了儿子,那么这种行为也就意味着房产不再属于夫妻共有的范畴,因此,儿媳在此种情况下也无法享有任何权益。

通常情况下,父母居住的房产若面临拆迁改造,其子女无权获得相应份额。因为关于房屋拆迁的补偿款项,应专向支付给出让土地和房屋所有权之人,也就是我们所称的“被征收人”。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出让土地及房屋所有权的家庭成员以外,其他任何人均不得获取任何形式的房屋拆迁补偿款;然而,若补偿款项以财产(例如房产)的方式存在,且该财产具备合法继承权条件,那么其子女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继承分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补偿款能否由儿媳分享,主要取决于拆迁协议或房产证上是否登记了儿子及其妻子的名字。如果登记了,那么儿子和儿媳都有份。如果没有,法律上他们就没有获得补偿的权利。但是,已获得补偿的人可以通过赠予或遗嘱等方式将部分或全部财产转给儿子和儿媳。

为确保过户顺利,您需要准备:转让方土地使用证正本、过户后买受人房产证副本及复印本、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契税(县级政府财政部门收取)和营业税额(交至地方税务局)。

为确保过户顺利,您需要准备:转让方土地使用证正本、过户后买受人房产证副本及复印本、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契税(县级政府财政部门收取)和营业税额(交至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