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
杜柏飞律师,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余年,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行政诉讼,尤其是征地拆迁类案件,多方式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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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征收补偿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款项归合法继承人所有。拆迁中,需按各地政策补偿住宅费用,涉及土地补偿、安置费、住宅及附着物补偿,以及农民的社会保障。征地补偿为推进公共利益,依法征收集体土地,按原用途给予相应补偿。房拆迁补偿多样,货币补偿常见,以现金形式进行。

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上建筑及其附属设施补偿归所有权人。因征用耕地产生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金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赔偿款,其中土地补偿款以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计算支付。

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上建筑及其附属设施补偿归所有权人。因征用耕地产生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金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赔偿款,其中土地补偿款以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计算支付。

宅基地确权与拆迁赔偿问题在我国《土地管理法规》中有明确规定。 宅基地的归属权属于实际权益持有者,拆迁时应全面补偿宅基地及其上的建筑。 虽然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但补偿权属也归村集体。 村民的私人建筑则应全额补偿给个人。 补偿形式包括货币和实物置换,具体根据当地政策和标准决定。

宅基地转让后征收补偿款一般归房产持有者所有,包括房租回收、临时周转金及奖金补偿等。 但需注意,部分地区可能有特殊规定,如村委会暂时保管赔付款项再转交原宅基地村民。 具体情况请遵循当地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