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农村土地互换协议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及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土地互换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将_______的_____亩面积与乙方在_______的_____亩面积进行互换。
二、土地互换以后,双方不进行
经济补偿三、互换的年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注:以国家自留地年限政策为基准)。
四、互换以后,如果国家征用一方的土地,按互换以后的土地使用方享用征用的安置补偿,原与村里的
承包合同解除,由未被征用土地的一方重新与村签订承包合同。
五、互换以后,一方如果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由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方到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另一方可永久性的享受互换以后的
土地使用权(国家规定不能享受的除外)。
六、土地互换协议签定后报村委会备案。
七、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村委会一份。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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