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减轻情节有几种类型1.成功地制止了他人实施的重大犯罪行为;2.向司法机关举报并经查证属实的监狱内部及外部重大犯罪活动;3.拥有创新性的发明创造或者做出重大技术革新贡献的;4.在日常的生产或生活过程中,为挽救他人生命而做出无私奉献的;5.在抵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的过程中,展现出卓越表现的;6.对于国家和社会发展具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累犯在申请减刑时会面临更严格的审查,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完全没有机会获得减刑。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累犯再次犯罪、严重违反规定、抵制改造且情节严重,那么他们的减刑申请可能会受到阻碍。此外,如果累犯的罪行极其严重,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那么他们获得减刑的机会也将非常渺茫。然而,减刑的考量因素是综合的,不仅仅取决于累犯的犯罪记录。法院会综合考虑累犯的表现、悔罪态度、改造情况等因素,以及他们对社会的危害性和再犯的可能性。如果累犯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积极参加教育改造,有明显的悔罪表现,并且对社会没有危害性,那么他们仍然有机会获得减刑。总之,累犯在申请减刑时需要面对更严格的审查,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机会获得减刑。他们需要认真遵守监狱的规定,积极参加教育改造,展示出自己的悔罪态度和改变的决心,以增加获得减刑的机会。同时,社会也应该给予累犯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避免再次犯罪。
无期徒刑的减刑情况很少,且有特定限制,比如严重暴力、危害国家安全等重罪往往受限。如果罪犯抗拒改造、违规违纪或再次犯罪,就更难获得减刑了。所以,无期徒刑减刑这个问题需要综合考虑,从多个角度评估它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抢劫罪从犯减轻刑罚的情形通常有: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较小,没有直接实施抢劫行为,只提供了辅助;犯罪情节较轻,没有使用激烈的暴力导致严重后果;有自首、立功表现,主动交代罪行或协助抓捕同案犯;初犯且认罪态度积极,主动退赃等,都有可能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以上三种情况不能减刑:一是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经核准执行死刑;二是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都不得假释;三是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