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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外公外婆是不是有小孩探视权

时间:2024.10.20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088人
律师解析:
离婚外公外婆没有直接的探视权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
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要探望孙子和孙女,则应得到直接抚养孩子监护人的许可才可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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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枫律师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高枫律师,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擅长处理婚姻家事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各类合同纠纷、公司事务、法律文书写作等各类诉讼和非诉业务。本人具有较强的逻辑分析判断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以严谨、细致、负责的工作态度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 办案理念:以客户为中心,尽自己最大能力为客户排除法律障碍、化解法律风险,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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