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一般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在结婚后不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的房产婚后加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
如果被拆迁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回迁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一方所有的,不属于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平分,根据生......
工伤赔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类似的还有如因交通事故、侵权纠纷等而得到的人身损害赔偿,均属于个人财产。......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
魏宁娟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西安市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曾在高校任教6年,教授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后任职于投融资、基金、建筑公司8年,担任过公司法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职位,负责公司各类合同全流程业务,参与公司商务谈判、股权治理、商业并购、项目风险控制,助力公司完善管理制度及法律事务体系,促进公司及子公司及各部门合法合规经营管理,保障公司快速发展。 魏宁娟律师同时持有高校讲师职称证、基金从业资格证、心理咨询师证等,其擅长: 1、公司法律事务。有深厚的公司法律事务背景。在公司股权治理、商业并购、公司各部门规章制度建立与完善、投融资及建设工程项目尽职调查、项目全流程风险控制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处理企业涉诉案件中,能够快速抓住问题关键,给出多种解决方案,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保驾护航。 2、经济合同纠纷解决。包括民间借贷纠纷、融资租赁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特许经营权合同纠纷(如PPP项目)等。 3、婚姻家事纠纷解决。包括家族传承规划(如传承工具配置规划、遗嘱问题、生前赠与安排、传承争议解决)和家事管理(如婚姻期间财产隔离保护、婚姻对企业的影响、离婚财产分割、婚姻危机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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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后,离婚家庭是否获安置房需视情况而定。拆迁房若属婚后共有财产,离婚时可分割。须先确定房屋属性,符合夫妻共有财产规定者,另一方有权主张分割。因此,在拆迁政策实施后,离婚家庭可能有资格获得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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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及其增值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婚姻期间合法取得的财产才被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婚前房产的增值部分不计入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受法律保护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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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离婚协议书虽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不能直接完成房屋所有权的过户。实际操作中,需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或特定情况(如合法建屋权、继承、遗赠等)进行房产过户。共有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需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申请,或由相关合伙人代理申请。具体操作请参照当地法律机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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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时,其薪资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较大的一次性费用,按婚姻关系存续年限计算平均值,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但双方协议不一致时,由法院裁决。伤残补助金、生活补助费等属军人个人财产。剩余退伍费为军人个人财产,但有特别约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