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事人名下有公司的,是可以考教师的。
名下有公司说明了本人是公司股份的持有者,股东本身是自由身,可以从事各种类型自己想做的工作,不受限制。
只要公司按时报税正常经营,名下有公司是对考教师编制没有影响的。
法律依据:
《教师法》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
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
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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