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
管华律师,法律硕士研究生,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2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4年执业,2017年加入团队。 【荣誉与任职】: ●2019年被兰山区关工委、兰山区人民法院、兰山区司法局等部门授予“青柠计划”普法志愿者项目“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 ●2019年受兰山区民政局特邀为婚姻家庭辅导律师; ●2020年被兰山区政协聘任为兰山区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员; ●2021年被临沂沂河实验学校聘任为法治副校长; ●2021年撰写文章《关于调整抚养权纠纷案件中征求未成年子女意见年龄的建议》,被兰山区政协评为优秀社情民意信息,并由省政协转报全国政协,纳入到《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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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常用的方式,就是最后工程结算的时候,按照结算价和约定的质保金比例,计算质保金金额,在最后一次付款的时候扣除质保金之后付清别的款项,再就是按照合同约定每次付款的时候,在应付款金额乘以质保金比例的金额扣除不支付,也就是每次付款都扣除相应的质保金比例。

工程质保金一般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约定依据法律规定扣取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质保金。工程质保金的扣留方式主要有两种:1、逐次扣留,即发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比例逐次扣留。2、一次性扣留,即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工程质保金的扣留方式主要有两种:1、逐次扣留,即发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比例逐次扣留。2、一次性扣留,即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